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全面推动我市精神卫生工作

时间:2013-08-08     浏览量:次     来源: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为做好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加强我市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康复和病人管理工作,有效保护患者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召开了“自贡市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座谈会”。座谈会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芸主持,市人大副主任李晚玲,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卫生局局长周富民、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黄平出席了座谈会。市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残联及市综治办等18个部门及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社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座谈会,共计50余人。

        为全面学习、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针对不同的人群展开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广泛宣传、资料培训等多种形式。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谭友果对全院医务工作人员(包括护工、保安)进行了《精神卫生法》的培训。分四期对全市各区县卫生局分管局长、疾控科(股)负责人、疾控中心主任、市属单位分管院长、区县乡镇卫生院分管院长、负责重性精神管理的人员共有1050余人进行了《精神卫生法》的培训,并将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精神卫生法》医务人员培训班影像资料刻成的光碟发放到了各区县进行《精神卫生法》知识的培训。

        对全市医疗机构、各个部门进行培训的目的在于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卫生法》实质及精神,促进依法执业,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不断完善心理健康促进、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制度建设,提高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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