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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共筑共建,贡井法院“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落户我院,我院“红梅”党员心理工作室入驻贡井区法院

时间:2024-06-28     浏览量:次     来源: 作者: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为庆祝党的生日,6月28日,贡井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伟带领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精伟,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娜,党组成员、专委尹红梅及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到我院,与我院签订建立医·法融合协作机制协议,为互驻“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红梅”党员心理工作室揭牌。

  共建协作机制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司法、精神心理卫生方面专业和资源优势,共建医·法融合协作机制,在我院、法院分别建立“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红梅”党员心理工作室并互相入驻,聚焦法治宣传和保障,司法干警心理健康,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情绪疏导与心理健康辅导,医疗纠纷案件示范裁判、调解处置、源头预防和相关政策、制度创新研究,专业协作和互助等方面开展深入协作,搭建“我院+法院”医·法融合桥梁。

  仪式上,我院党委书记谭友果,贡井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伟分别就双方单位基本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表示将发挥好各自专业优势,积极推进双方合作落地见效,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一行还参观了位于医院石牛湖院区的“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

  此举是双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共促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新发展的创新举措。下一步,双方将积极互带互动、优势互助、资源共享,推动形成医疗卫生领域和司法审判领域交融互补新格局,共促辖区社会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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