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开展体外诊断试剂自查工作
时间:2015-06-05 浏览量:次 来源: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作者:
根据自贡市、贡井区两级药监局工作安排,我院于5月开展了体外诊断试剂的专项自查工作。
医院重点针对体外诊断试剂的购进、存储、使用三个环节展开深入、细致的自查。主要自查项目包括是否查验并留存体外诊断试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单位《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体外诊断试剂的保存要求存储;使用的的体外诊断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自查中,医院设备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三证”查验属实后进行采购,并组织实施验收,查验有效期等,做好了验收记录;医院改善了体外诊断试剂的存贮条件,统一对体外诊断试剂采用冷藏展示柜存贮,保证存储温度在2-8℃之间,并指定专人负责体外诊断试剂的库房管理,对存贮温湿度进行了严格监测,做好了温湿度监测登记;医院检验部门严格把关体外诊断试剂在有效期内使用,定期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的有效期,并在使用前再次查验是否失效,对失效体外诊断试剂坚决予以停用,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的使用安全,从而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