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成 减轻患者负担
时间:2016-11-18 浏览量:次 来源: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作者:
根据《自贡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试行)》(自卫发〔2016〕74号)文件精神,我院从201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药品零加成,并利用门诊大厅LED显示屏对最新药品价格进行了公示。11月1日开始入库的药品均按照购进价进行销售。执行零差价销售后医院先后两次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讨论实行药品零加成后的应对措施。
药品零加成,是指医疗机构以药品采购价直接销售给患者,将大幅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是一项民生工程。执行零加成政策后,政府将采取财政补助、调整部分诊疗费用和医院改革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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