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自贡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时间:2023-12-27 浏览量:次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8日至11月8日,对自贡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就地审计,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高度重视、逐项梳理、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全面深入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竣工财务决算方面的问题
(一)少计待摊投资。
整改情况:医院在2022年12月已将未计入待摊费用的审核咨询费用计入老年病医院一期费用中,增加老年病医院一期固定资产原值,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欠付工程合同价款
整改情况:已按照制定的还款计划进行偿还。
整改进度:分阶段整改。
(三)未及时确认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整改情况:集中组织科室人员对《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各级国家行政部门出台的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和法规以及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固定资产购建到处置的一系列规范流程的再次学习,着重加强固定资产确认时限和折旧计提的相关规定的学习、工程竣工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及时性管理。医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在工程投入使用后,暂估确认固定资产金额并计提折旧,在工程竣工财务审计后,根据审定金额调整固定资产原值并计提折旧,及时确认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该工程项目已于2022年7月完成固定资产的确认并计提折旧。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四)未及时组织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情况:组织牵头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对工程竣工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学习。医院在今后的工程竣工后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规范工程决(结)算行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五)未按规定列支办公家具、医疗设施费用。
整改情况:医院在2023年2月,将该笔应列支的办公家具、医疗设施费用按《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对其他参建单位履约督促不到位
整改情况:
1.组织所有参建单位召开会议,就审计问题与各参建单位明确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已对监理单位不在岗人员进行处罚。
2.针对设计与实际存在差异的情况,设计单位按实际情况对图纸进行了优化,对未实施部分的工程款进行扣除处理,对未按规范实施部分要求总承包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3.涉及地下室挡烟垂壁未实施的问题,施工单位已按照原设计图纸实施完成,并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4.地下室地面未按设计厚度实施,存在起皮、开裂、脱落的情况,在工程审计时已进场整改。医院组织相关部门对地坪漆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已整改到位,并组织验收。
(二)监理招标文件设置限制性条款
整改情况:加强《招投标法》的学习,加强对中介机构所编招标文件的审核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工程价款结算方面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整改情况:医院认真进行核实,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进行了扣除。于2023年2月减少老年病医院一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进行了账务调整。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