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地产招租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3-04-06 浏览量:次 来源: 作者:
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拟对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地产招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CHL-2023-0063)组织招租活动,通过中国招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参与本项目的招租。
一、竞标内容
1.1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共3处:
序号 | 坐落位置 | 用途 | 建筑面积(㎡) |
1 | 汇东新区汇丰苑1栋底层12号店面、自流井区丹桂文化路133号(共3处) | 营业用房及其他非住宅用房 | 607.99 |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将本着在招租过程中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1.2 出租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防止资产流失,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1.3 出租目的及可行性
为提高运营效益,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随着店铺升值,出租店铺价值提高,并满足周边社区配套服务。
序号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竞租底价 (元/月) |
1 | 汇东新区汇丰苑1栋底层12号店面、自流井区丹桂文化路133号(共3处) | 607.99 | 7,625.00 |
1.4 价格拟定依据:参照自贡方圆资产评估事务所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房地产租金评估价明细表及现行使用价。
1.5 租赁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竞租人参加招租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2.1 参加竞租的个人或单位符合竞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函;
2.2 参加本次竞租活动的证明材料
(1)以企业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以个人参与: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3 参加竞租的个人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2.4 参加竞租的个人或单位遵守《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未列入《自贡市资产处置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提供竞租承诺函;
2.5 服务要求应答情况,提供服务要求应答表;
2.6 商务要求应答情况,提供商务要求应答表;
2.7 响应函;
2.8 运营方案;
2.9 应急预案;
2.10 竞租人觉得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招租文件自2023年04月07日09:00至2023年04月1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泰丰南湖花园商业用房2栋-102铺(建设银行楼上)现场发售。
招租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租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租文件时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加竞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盖鲜章,复印件无效)、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竞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参加竞租的时间:2023年04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泰丰南湖花园商业用房2栋-102铺(建设银行楼上)。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租文件相关规定的竞租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租不接受邮寄的竞租文件。各竞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达竞标地点并进行签到及身份核查(需带竞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人: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自贡市贡井区青杠林413号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0813-85822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泰丰南湖花园商业用房2栋-102铺(建设银行楼上)
联系人:熊女士
电 话:0813-2301535
2023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