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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宣传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3-11-13     浏览量:次     来源: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管理办公室 作者:

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拟对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宣传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L-2023-0231。

2.项目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宣传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预算:19万元

三、最高限价:19万元

四、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因工作需求,制定实施此项服务项目。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无。

(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一) 发售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09:00至2023年11月20日 17:00(北京时间),售卖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二) 发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5栋) A5-3-办公59号。

(三)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SCHLZX8888@163.com,联系电话:0813-8233388。

(四) 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详见 附件1);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地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5栋) A5-3-办公59号。

九、本次磋商邀请在招标采购综合服务平台(www.sczhaocai.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自贡市贡井区贡舒路666号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0813-85822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5栋) A5-3-办公59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813-2305895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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