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大美医者宣传片拍摄项目采购项目
时间:2021-08-04 浏览量:次 来源: 作者:
为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卫生健康工作者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职业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扶贫等工作中服务群众健康的典型事迹和感人故事,自贡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健委组织启动了第三届“健康自贡——大美医者”评选宣传活动,拟在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者中评选出“健康自贡——大美医者”10名、提名奖10名。目前我院职工李留萍已进入候选人名单,按照相关要求,需拍摄宣传片展现候选人相关事迹,以备在颁奖典礼上使用。
一、服务要求
1.重点内容:围绕“大美医者”主题展现候选人“美”的表现以及崇高的医德医风,注重诠释其竞选“大美医者”的优势以及突出贡献。
2.节目时长:2分15秒以内。
3.制作要求:(1)结构叙事手法。运用“伪”纪录片形式拍摄,包含现场叙事性同期声,以故事性开展叙述,可加入纪实视频材料,或按需进行场景还原性拍摄。(2)包装。成片添加配音和对应字幕。(3)生成格式。成品视频生成高清片源1920×1080格式,30码率以上大小。(4)摄像、录音等要求。摄像录制设备统一采用全画幅高清相机拍摄,采访同期声等收音必须采用专业话筒(务必不要声音空旷)、使用脚架并保持稳定性(特殊场景除外)。(5)配音要求。男声标准普通话配音。
二、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
宣传片制作完成通过采购方验收后付全款。
2.完成时限
签订合同后3天内完成宣传片成品制作,逾期视为违约,届时采购方将根据影响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追诉措施。
3.其他要求
拍摄制作过程中,如采购方需要对内容进行补充修改,拍摄制作方应无条件配合。
三、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有经营资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函(模板见附件一.DOC)
(2)授权书(模板见附件二.DOC)
(3)报价单(模板见附件三.DOC)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6)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
四、报名截止时间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 15182610173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