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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下社区、下农村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时间:2021-09-02     浏览量:次     来源: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管理办公室 作者:

采购人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青杠林138号

联系人

魏老师

联系电话

15182610173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

自贡蜀南在线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下社区、下农村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主要内容:根据医院2021年工作重点,分四个主题内容进行推广宣传:(1)医院“成立庆典重大活动”宣传;(2)医院建设、疫情防控,科研成果等内容;(3)医院在“心理健康”活动宣传;(4)“老年病医院”建设成果宣传。

2.具体要求:通过市民易接受的形式,全方位、立体式的对医院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宣传场次600场,覆盖全市各社区、乡镇。

二、商务要求

1.最高限价:32000.00元

2.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付10%,完成具体工作任务一半后,经甲方需求科室确认后付40%,完成全部工作任务要求,经甲方需求科室确认后付50%。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的1年内。


供应商需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函(模板见附件一.DOC

2.授权书(模板见附件二.DOC

3.报价单(模板见附件三.DOC

4.资质证明文件: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5.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资料的规范性作为比选的依据之一。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管理办公室。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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