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儿童青少年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拍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示
时间:2021-09-06 浏览量:次 来源: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管理办公室 作者:
应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邀请,10月10日,为第29个世界精神卫生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卫生宣教活动,介于我市儿童青少年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专项工作在前期积极的探索中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更好的在活动中展现和推广我市 儿童青少年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现拟拍摄专题宣传片。
一、控制价格:约29000.00元
二、服务要求
(一)重点内容:围绕我市儿童青少年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思路、做法、成效等进行拍摄。
(二)节目时长:5-6分钟
(三)制作要求:1.要全面精准的表现出我市儿童青年少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特色亮点和成效。2.拍摄制作方要与我院充分沟通,总体拍摄思路和架构要按照我院提供的材料进行,展现手法和拍摄手法要有独到的创意和见解,整体成品既要符合实际,又要让人耳目一新。3.拍摄制作方应在拍摄前提供成熟的脚本。4.成片要求2K以上输出。成片有片头、片尾、大小标题、要点提示内容、作业人员名单、制作单位及制作时刻等字幕。字幕应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5.画面拍摄美丽,画面清晰,色彩鲜明。6.后期编辑:4K剪辑软件、专业录音师配乐等。7.配音清晰明亮,具有代入感,音乐优美,伴奏和谐。8.成片包装大气。9.版权及档案要求:片尾鸣谢字幕等,宣传片版权归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所有,原片档案需提供给本单位。制作精美光盘5张。
三、商务要求
(一)结算方式
宣传片制作完成通过我院验收后3月内付款。
(二)完成时限
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宣传片制作。
(三)其他要求
拍摄制作过程中,如我院需要对内容进行补充修改,拍摄制作方应无条件配合。
(四)采购方式
综合比选
四、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有经营资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函(模板见附件一.DOC)
(2)授权书(模板见附件二.DOC)
(3)报价单(模板见附件三.DOC)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6)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
五、报名截止时间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17:00。
报名地址;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 15182610173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