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拟对收银、售饭机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时间:2022-04-21 浏览量:次 来源: 作者:
采购人 |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 ||
地址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青杠林路138号 | ||
联系人 | 赵鹏 | 联系电话 | 18882014158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 | 自贡市自流井区迈德智能卡经营部 | ||
项目名称 | 收银、售饭机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
采用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的原因 | 我院现使用的售饭机系统以及收银系统由该公司建设、并提供前期技术支持和维护,继续采用该公司维保服务能够更好的保障问题及时、快速的解决,本次只是采购维保服务。 | ||
服务要求 | 1.预算金额:27000元/3年 2.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3.食堂、超市、财务用刷卡机、发卡机、收银系统、硬件光纤、网络维护服务等。 | ||
供应商需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函(报名函.DOC) 2.授权书(授权书.DOC) 3.报价单(报价单.DOC) 4.资质证明文件: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5.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资料的规范性作为比选的依据之一。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