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院务公开招标采购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社心建设新媒体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2-07-19     浏览量:次     来源: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管理办公室 作者: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宣传力度,拟运用新媒体对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推广,现将采购社心建设新媒体宣传推广服务。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社心建设新媒体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二)要求:

1、图文宣传

2、视频宣传

3、其他要求

二、采购形式:

竞争性磋商,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采购信息网(www.sczbcg.com)、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zgmhc.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2年07月20日09:00至2022年07月27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泰丰南湖花园商业用房2栋-102铺(建设银行楼上)现场获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1日14:30(北京时间)。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或者提供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

四、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魏老师,电话:0813-8582233。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7月 19 


分享到:

相关推荐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    四川卫生医疗审批号:川医网32084号   ICP备案号:蜀ICP备12032692号-1    技术支持: 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